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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艺术剧院于2010年成立,由原市歌舞团、市桂剧团、市彩调团、市粤剧团和柳州文化艺术中心整合组建而成,为相当副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剧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设院长1名,副院长4名,科级领导职数31名(正科9名,副科22名)。内设机构9个,即办公室(党办)、艺术创作室(对外用柳州市艺术创作中心称谓)、策划运营室、歌剧舞剧团、地方戏曲剧团、乐团(对外用柳州市交响乐团、柳州市民族音乐艺术团称谓)、舞台美术室(对外用柳州市大型活动策划制作中心称谓)、文化艺术中心(对外用柳州文化艺术中心称谓)、艺术培训科(对外用柳州市文化艺术教育培训中心称谓)。主要职责为研究制定我市舞台艺术创作计划,承担舞台艺术创作及演出任务;负责推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舞台艺术作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打造城市文化品牌,提升城市知名度;负责弘扬民族文化,探究我市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和发展我市地方剧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演出经纪资质为依托,引进国内外优秀剧目在本市展演,把本土的优秀剧目推向国内外市场,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和市民综合文化素质;负责发展文化产业,策划组织大型文化(节庆)活动,开展各类文化艺术教育培训,拓展多种文化业务。联系电话:0772-2824518。 编辑:陈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