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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培养士官2020招收政策

2023-07-15 21:09:16 网络
        定向培养士官,是指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为部队定向培养技术型士官人才,毕业后补充到士官岗位服役。学制3年,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毕业后取得大专毕业证。
一、基本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同学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文化课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符合征集义务兵的规定。
二、基本程序
1.报名。高考结束之后,填写志愿时,选择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即为报名。
2.政治考核。到户口所在县(市、区)兵役机关报名参加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格检查和面试。
3. 体格检查和面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报考有关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依据各院校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区分招生院校分科类按照男生1:3、女生1:4的比例提供参加体检面试考生名单。
各市征兵办公室按照参加体检、面试考生名单组织考生体检、面试体检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合格包括水合格和陆合格。
面试可设若干组,每组3人以上,人员以招收部队和高校为主,兵役机关参加,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
4.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合格人员名单,根据考生志愿分科类分性别按院校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由高校根据考生体检结论和专业对体检标准的要求择优录取。
招收水兵的专业只录取水合格的考生,其他专业录取水合格或陆合格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
当招生院校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则进行调剂投档录取。先调剂水兵专业,再调剂其他专业。调剂时,区分性别根据缺额计划1:1的比例,划定调剂投档录取线,根据体检合格结论在服从院校调剂且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录取。
5.补充。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进行选拔补充。高校对报名学生体格、病史、政治和学习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培养对象;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招收部队按规定组织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三、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
四、任命和待遇
        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毕业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相关待遇。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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