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美文空间 > 励志美文

袁越-美国民歌传奇:曼森杀人案,曼森讲述的故事

2021-02-17 09:37:06 网络
你一定要记住他的名字,他叫曼森,人类的儿子( Man Son)!

 

龙尼肯定记住了这个名字,但她却不相信这个曼森是什么耶稣基督,她把自己听来的这段故事原封不动地告诉了监狱长。这件事终于引起了走投无路的洛杉矶警察们的注意。警方仔细调了曼森的历史,发现他和他的这个公社确实有重大嫌疑。一位名叫文森特·巴格里奥酉(Vincentbugliosi)的精干的律师被委以重任,负责领导检方,对曼森提起公诉。这时已经到了月的下句,凶杀案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巴格里奥西上任后首先面临的是两个最根本的问题:首先,虽然许多铁的事实以及阿特金斯的供词都证明包括她本人在内的三男一女是那天进入现场的凶手,但曼森本人却没有去现场。怎样向陪审团证明这个曼森是这起凶杀案的主谋呢?其次,曼森并不认识泰特和拉比安卡,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呢?要想弄清楚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我们就必须从曼森的身世开始讲起。还是请曼森自己来说吧。曼森后来在一本口述的回忆录中说到:

 

我从没有见过我的父亲,我母亲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我的祖母是个极为虔诚的基督徒,她把我母亲管得死死的,结果她十五岁就从家里跑了出去。后来人们都说我的母亲是个小妓女,可我却不这样认为。我爱我的母亲!在我心中她是个敢于追求自由的“花童”,和六十年代旧金山的那些头戴鲜花的女孩没什么两样。因为从小就没有母爱,她大概非常想得到社会的认可,得到别人的爱。只是她太容易爱上别人了,所以大家都认为她是个道德标准低下的贱女孩。

 

离家后我的母亲在好几个城市生活过,在她住在辛辛那提市的时候,也就是1934年11月12日,她生下了我这个杂种。我真正的父亲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跑了,我的母亲又和一个名叫曼森的人结了婚,所以我就有了现在的名字。我的母亲生我时才十六岁,她肯定觉得我是个累赘,有一次她带着我去酒吧喝酒,一个女招待开玩笑说她想收养我,我母亲就用一瓶啤酒的代价把我扔给了那个女招待。后来还是我的舅舅跑去把我给赎回来的。

 

在我六岁的时候,我的母亲因为持枪抢劫而被关进了监狱,我只好轮流住在阿姨和舅舅们的家中。两年后我母亲被放了出来,从此我和她相依为命。她有很多男朋友,我很快就不相信他们都是我的“叔叔”了。不但如此,我还和这些“叔叔”们作对,弄得他们都不喜欢我。后来,一个“叔叔”真的爱上了我母亲,但他不愿抚养我,母亲就去法院哭诉,说她太穷,养不起我。结果我被法官送进了“男孩收容所”,那一年我才十二岁。因为我人长得矮小(成年的曼森身高只有一米六),在收容所里受尽了欺负。我曾经从那里偷跑回家,但第二天母亲就又把我送了回去。那时我真是恨死她了,从此我认定了一条真理:不相信任何人,也不依靠任何人。

 

我十三岁的时候又一次试图逃跑,我偷了一辆车,可没开出多远就被抓住了,并因此在监狱里呆了几天,据说我是那所监狱里所关押过的年纪最小的犯人。之后,我被送进了一家管理更为严格的少年感化院,在里面受到那些大孩子们的更加残酷的折磨。他们不但经常用鞭子打我,而且还鸡奸了我。不过,后来我也曾鸡奸过别的孩子,但那都是他们自愿的,我没有像报纸上说的那样用刀子威逼过他们。感化院的人说我有同性恋倾向,可我不这样认为。那时我对性很感兴趣,而男孩是我唯一可以用来发泄的对象。

 

我十九岁那年终于被假释了出来,我那时真的非常高兴,整天在大街上游逛,以为我终于可以享受自由了。可我很快就发现,我的自由没有任何价值。我缺乏生活经验,没有受到过任何正规教育,连和别人聊天都不会。不得已我只好从清洁工干起,干过几乎所有别人不愿意干的活第一个和我发生性关系的女人是个女招待,结果我就和她结了婚。婚后我过了几天幸福的生活,我妻子还给我生了一个孩子。可好景不长,我们俩都不是那种会省钱的人,经常入不敷出,我又开始偷东西,最后发展到偷别人的汽车,结果被抓住关了起来,那一年我刚满二十一岁,正好到了成人的年纪,所以他们就把我关进了一所真正的监狱。没多久,我的妻子就跟一个卡车司机跑了,我从此就再也没有见过我的孩子。

 

我很快就发现,监狱里按照犯人所犯罪行的不同,人们被分成了不同的级别。偷窃抢劫这些都属于“蓝领工人”,而拉皮条的则最有地位,因为他们不但拥有很多女人,而且还有本事让这些女人为自己工作。1958年我被放出来后就去了好莱坞,想在那里当一个皮条客。我先是和女孩好了一段时间,然后就以经济原因劝她卖淫挣钱。一开始我很不习惯,因为我爱那个姑娘可她却显得挺自在的,我开始得出结论:女人天生都贱。可是,我还没有干几年,就又被抓了起来。最后我被判了十年徒刑,并被送到位于华盛顿州的一所联邦监狱,这个监狱坐落在一个海岛上,犯人想逃跑可就不那么容易了。这时我二十五岁。

 

当我终于意识到我将在一个孤岛上生活十年后,我开始认真地考虑自己的未来了。我意识到读书对我来说是摆脱困境的唯一办法。我读了大量宗教方面的书籍,想从那里寻找解脱苦难的办法。我迷过基督教、科学教(Scientology)和佛教,但不久就都放弃了。我还学习过催眠术和心理学,不过我最感兴趣的还要数音乐。我从一个黑人犯人那里学会了弹吉他,还开始尝试写歌,创作了九十多首歌曲。那时我的幻想就是出狱后能找一份乐手的工作。

 

 

1967年3月21日,我被假释了。当时我曾对看守说,我不想出去,因为我已经对如何适应监狱外面的生活失去了信心。我那年三十二岁,可其中竟有十七年是在某种看管下度过的!出狱后我打电话给一个在监狱里认识的朋友,他住在旧金山。我在监狱里就听说那里正在进行一场文化革命,我还半信半疑,可到了那里我就发现,报上说的一切都是真的!那时旧金山的鼎盛时期已经过去了,但街上仍然有无数来自各地的孩子们。他们从家里跑出来,来到旧金山寻找自出的天堂。我的那个朋友本来还想介绍我几个“活儿”,可我已经打消了重回老路的念头。我试着去个民歌咖啡馆里卖唱,可那个老板在听了我的演唱后对我说

 

“你弹得还不错,可你的风格还停留在五十年代呢,现在已经流行快节奏的歌曲了。

 

他说得当然正确,可我真的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我是刚从监狱里放出来的。我不但音乐口味老旧,就连思维都还停留在十年前的水平,我原来还以为我挺能说会道的,可在旧金山的大街上我简直像个哑巴,连饭都混不到。检方律师曾说我一出狱就琢磨着怎样勾引嬉皮士小姑娘,可事实绝对不是这样。我刚出狱的时候屁也不懂,完全是个小学生!我的第一个老师是个才十五岁的小孩子,别看他小,却已经在大街上生活了很久了。是他告诉我“挖掘者”们每天在公园里免费供应一顿饭,这样我才不至于挨俄。也是他带我去听摇滚音乐会,我记得我的第一次“幻游”是在阿瓦龙”舞厅里观看“感恩而死”乐队的演出,那天有人给了我一剂LSD,我开始在舞厅中央不停地跳舞,直到最后昏倒在地板上。我想即使我什么药也没吃,他们疯狂的演奏和变幻莫测的灯光也会把我弄昏过去的。从此我领略了迷幻药物的威力。不过,我只用大麻和ISD,从不碰可卡因这类硬毒品。

 

有一天晚上天上下起了大雨,我正在屋檐下睡觉,却发现有一个背着吉他的小女孩也进来躲雨。我看她被雨淋得直打哆嗦,就把睡袋让给了她。可当她把湿衣服脱光钻进睡袋之后,竟然不解地问我:“你难道不进来吗?”五十年代那会儿,你要想和一个姑娘睡觉,不请她下几次馆子是根本不可能的,可那天我突然发现时代真的变了。后来我去伯克利玩,搭上了一个名叫玛丽布伦纳( Mary brunner)的伯克利大学图书馆管理员。在保证不侵犯她之后,这个小姑娘答应我寄宿在她家中。开始的几天我也确实没有冒犯她,现在想来那时我真是个君子。可有一天我给她弹了一晚上吉他,唱了一晚上我写的歌。最后她对我说:“我改主意了。"那天晚上我在床上表现得很有耐心,布伦纳显然非常满足,后来她就一直死心塌地跟着我,从此我又领教了性的威力。(玛丽·布伦纳是后来媒体所说的所谓“曼森家族”的第一名成员。)

 

 

就这样,我作为一个监狱的常客,一个只上过四年小学的半文盲,一个没有任何正当职业的穷人,却非常容易地融进了旧金山的嬉皮文化中。我把头发留得很长,整日坐在大街上弹吉他唱歌,每次都有一大堆孩子围坐在我面前听我唱歌,听我讲自己在监狱中的故事,听我给他们讲人生的道理。这些孩子都是从家里跑出来的,有的是为了躲避父母的虐待,有的虽然生于富裕的家庭,却不能忍受死板父母的教条管制。但无论原因是什么,他们都是为了能自由表达自己而跑出家门,来到旧金山寻找真理,而他们似乎都认为能从我这里找到问题的答案。我对这些孩子说永远走你自己的路,爱你自己,但是必须摒弃你的自我意识,放弃你的个人野心;别被物质生活迷住了眼睛;一件事只要能让你满足,让你高兴,就去做;为现在而生活,别去管过去的事情,也别对未来太过忧虑;爱每一个人,和大家分享爱。(这些话听起来是那样熟悉,从圣经到基督教从高僧到喇嘛,每一个所谓“智者”似乎都在用不同的语言宣传着类似的道理!)这也是我自己的人生哲学,我和这些孩子们一样都愿意照着去做。三十多年来我算是第一次真正地走到了时代的前面。

 

 

有了布伦纳之后,我很容易又找到了第二、第三个女朋友。我对她们说,我不属于你们当中的任何人,而你们也不属于我,我们都只属于我们自己。这些姑娘们似乎都愿意分享我。在六十年代的旧金山,只要你会弹吉他,再有几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围着你,那你立刻就成了大家注意的中心。就这样,我的“家族”成员也就不断增加。我一直不喜欢媒体管我们叫“曼森家族”(MansonFamily),因为我们谁也不属于谁,只是因为互相间共享无私的爱才聚集到一起的。因为我比这些孩子年纪大,所以我很自然地承担了大部分领导责任。一开始我设法搞来了一辆面包车,后来因为太挤,我又搞来了一辆改装的校车,我们所有的人就都住在车里,沿着加州的海岸线开来开去,到处流浪。那时候沿途搭车的孩子真多啊,许多人就是因为搭上我们的车后看到我们像一个大家庭一样相爱,受了感动而留了下来。我喜欢收容女孩,因为她们最需要帮助,当然,我也很喜欢和不同的女孩做爱。

 

 

 

那时候,在加州的山区里有许多公社,吸引了大批反主流的异类参加。他们有的信奉某种宗教,有的是环境保护主义者,还有一些毒品制造者躲在山里制造化学合成的迷幻剂。我去参加了几次这样的公社活动,发现那些“导师”(Gumu)们都很会在信徒中制造恐惧感,并借此来控制信徒。本来我一直是用爱来使我的“家族”产生凝聚力,可后来我也开始用制造恐怖的办法来加强控制,现在看来这是我犯的第一个错误。

 

后来跟着我的人数实在太多了,我就决定找一个地方安家。我知道好莱坞附近有一个斯班农场,这里原本是为拍西部片而搭的外景地,现在却几乎被遗弃了。农场主人虽然已经八十岁了,可还雄心不死。我叫一个姑娘去给了他一点特殊“照顾”,他就答应让我们免费住在这里。那段时间真是非常快乐,我和姑娘们经常坐在屋子里唱歌,我用一把木吉他伴奏,她们都会唱我的歌,大家一起合唱时声音特别好听,音乐真是一种具有魔力的东西!那时我们都很穷,除了偶尔贩卖点大麻外,没有其他收入。农场附近有一个超级市场,每天早晨都要清理出一些过期的蔬菜,姑娘们就每天早晨去垃圾箱里把还能吃的部分拣回来。不过,我也很想挣钱,我的计划是成为一个歌手。我通过一个音乐老师兼毒品贩子欣曼认识了“海滩男孩”乐队的鼓手丹尼斯·威尔逊( Dennis Wilson),他特别欣赏我的才华,还鼓动他的乐队录制了一首我写的歌曲,叫做《永远别忘记爱》( Never Learn Nol To love)。那时我认识不少好莱坞的名人,大家都知道有一个会唱歌的查尔斯,以及他手下的十几个年轻漂亮的姑娘。许多音乐人都很想和我们交朋友,尼尔·扬就是其中一个,他曾经说他很喜欢我的音乐。通过这些朋友,我又认识了一个音乐制作人特里,梅尔彻Terry Melcher),他曾答应为我们这个“家族”拍一部纪录片,可后来却变卦了,为此我非常生气。

 

1969年夏天,我们的日子开始不好过了。我和一批毒品贩子有了些冲突,还因此爆发了几起暴力事件。有一次儿个摩托帮的人控告我卖给他们的毒品质量有问题,这批毒品来自欣曼,我就去找他要求退款,可他硬是不肯帮忙。贝索里奥一时气愤就把欣曼捅死了,他自己也被关进了监狱。我的姑娘们为了救贝索里奥,决定再去干几次类似的谋杀,这样警察就会认为欣曼不是贝索里奥杀的了。因为我曾经带姑娘们去过梅尔彻在好莱坞的房子,对那里的地形十分熟悉,她们就选择了那幢住宅,谁知他已经把房子租给了莎伦·泰特,结果就发生了那件事。拉比安卡家是我带她们去的,不过我不愿杀人,把姑娘们丢在那里,让她们自己决定该怎么办。

 

以上是曼森后来对一个从前的老朋友讲述的故事。可经过巴格里奥西的调查,事实却并不完全是曼森说的那样。巴格里奥西后来写了一本畅销书,详细地记录了曼森案的审判过程。在巴格里奥西的笔下,曼森是个非常高明的骗子。他的不幸的童年,以及矮小的身材让他觉得上帝对他不公平,所以他一直在寻找报复这个世界的机会。不能不承认曼森有一些个人魅力,尤其在那些没什么经验的孩子面前,他装成一个会弹吉他的流浪“哲学家”和“导师”,迷倒了许多人。曼森很善于控制别人,他有三个武器:一是性。对每个新来的成员,他都会先让她们参观自己和其他姑娘们性交,然后逼新来的人参加进来,让她们首先在人类最隐秘的地方向他臣服,这一招很有威力。另外,他也以被自己控制的姑娘为武器,成功地打入了加州的所谓“上流社会”,和许多有名的音乐家成了朋友。这一点更是让曼森如鱼得水。第二,曼森很擅长让别人对他产生恐惧心理,他自称是耶稣基督的化身,对于不听话的人就从肉体上消灭,这对其他成员产生了很大效果。后来在被捕后,面对摄像机的镜头,曼森的这一伎俩得到了充分的展示。第三,曼森很擅长使用迷幻药。他经常和家族成员们一起服用LSD,然后借机对她们洗脑,让她们丢掉自我意识,把自己完全交给曼森。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